在大拆大建的城市,吐出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人们不得不思考在避免这些垃圾污染环境的同时,让这些资源尽快循环利用起来。
目前,业界在期待*出台可供操作的实施细则,一些企业也跃跃欲试。然而建筑垃圾再利用的春天是否就要来到,仍未可知。其中,政府扶上马、送一程,对产业的发展尤为重要。
欧盟*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率平均超过70%,韩国、日本等亚洲*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率已经达到90%以上。
与通常资源化率不足5%的说法不同,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材实验室主任陈家珑教授给出的数据是,我国实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足1%,且目前主要的处置方式是填埋与堆放。即,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在我国几乎仍是传说。
十几年前,甚至更早,我国已有学者关注建筑废弃物的利用问题,更有一厢情愿的创业人和资本仓入,希冀化废为宝、就地生财,未料岁月蹉跎,始终没有得到环保建材市场及政策的积极回应。
经过多年的专研,郑州中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推出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移动破碎站,2011年下半年中意矿机在南方科技大学的项目采用就地消化、现场处理的方式,可使建筑废弃物转化率达到90%以上,是一种突破传统处理模式的新方法。
其中,绝大多数建筑垃圾通过大型移动式现场化处理设备处理后,被制成各种类型的骨料及砖,全部用于大学校区建设。对于不能利用的废渣余土,则用于校园内土坑回填及堆山造景。
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发展时期,每年大量的施工建设和拆迁改造工程不可避免地产生数亿吨建筑垃圾,如不尽快加以处理和利用,必将给社会、环境和资源带来不利影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建筑垃圾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到40%。
国外建筑垃圾再利用
日本人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可再生资源而重新开发利用。比如港埠设施,以及其他改造工程的基础设施配件,都可以利用再循环的石料,代替相当数量的自然采石场砾石材料。
日本对于建筑垃圾的主导方针是:尽可能不从施工现场排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要尽可能重新利用;对于重新利用有困难的则应适当予以处理。
美国政府的《超级基金法》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该法规从源头上限制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促使各企业自觉寻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
如美国住宅营造商协会开始推广的一种资源保护屋,其墙壁用回收的轮胎和铝合金废料建成,屋架所用的大部分钢料从建筑工地上回收得来,所用板材是锯末和碎木料加上20%的聚乙烯制成,屋面的主要原料是旧的报纸和纸板箱。
在荷兰,目前已有70%的建筑废物可以被循环再利用,但是荷兰政府希望将这一比例增加到90%。因此,他们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建立限制废物的倾卸处理、强制再循环运行的质量控制制度。荷兰建筑废物循环再利用的重要副产品是筛砂。由于砂很容易被污染,其再利用是有限制的。针对于此,荷兰采用了砂再循环网络,由分拣公司负责有效筛砂,即依照其污染水平进行分类,储存干净的砂,清理被污染的砂。
总体来讲,上述这些*大多施行的是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即在建筑垃圾形成之前,就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的控制措施将其减量化;对于产生的建筑垃圾则采用科学手段,使其具有再生资源的功能。
建筑垃圾堆放与填埋的危害
建筑垃圾堆放与填埋不仅大量侵占土地;而且,污染水体、大气和土壤,并且更难消解;同时,严重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有*认为,建筑垃圾更大的风险在于其占用了大量土地,未来20年,中国的建筑垃圾增长会进入高峰期,将直接加剧城市化过程中的人地冲突。
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一些有机物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少量可燃物在焚烧中可产生有毒气体,这些气体包裹着细菌、粉尘随风飘散,对大气造成污染。
建筑垃圾中的胶、涂料、油漆不仅是难以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还含有有害的重金属元素。这些废弃物被埋在地下,会造成地下水的污染,直接危害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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